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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教改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3-04-19  审核人:  (已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西电财〔2022〕3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西电财〔2022〕16号)文件精神,中央教改专项资金应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本科生院现组织开展2022年教改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绩效自评范围

2022年所有建卡立项项目均须开展绩效自评,因预算执行进度原因收回部分经费的项目,仍需做好绩效自评工作。项目清单见附件1,由教研科通过OA系统发至项目所属单位。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教改专项项目(含学院自设项目及二次分拨项目)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原则上由项目所属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落实。研究生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本年度实际执行情况及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在4月28日前完成《教改专项绩效自评表》(附件2)及教改专项绩效自评报告(附件3)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3.项目执行单位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后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改专项资金2022年绩效自评结果》(附件4),于5月10日前将绩效自评材料统一报送至项目管理部门(本科生项目报本科生院,研究生项目报研究生院)。项目管理部门审核并汇总后于5月15日前报归口管理部门(本科生院),附件2、3、4电子版发送至本科生院教研科邮箱,附件4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本科生院教研科。

4.项目执行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应按其职责审核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对绩效目标偏差较大的项目应落实整改责任。

5.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对执行缓慢或与绩效目标存在较大偏差的单位,学校将采取减少安排专项资金等措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希颖,王潇谊

邮箱:jyk@ynyjxx.cn

地址:南校区行政楼201室

本科生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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