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 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要求及条件
1. 满足《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文件要求(附件一);
2. 请学院优先考虑申报高考第一志愿报考率高、初次就业率好或已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学校将根据学院申报意向及专业条件综合考量,最终审批备案。
二、申报程序
1. 需求调研。请学院根据社会用人需求、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院实际办学条件,确定增设专业必要性以及专业培养人数。请于6月5日上午9:00前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申报专业名单》电子版发送至本科生院计划科jyk@ynyjxx.cn。
2. 校内审议。本科生院将根据要求组织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报学校审批;
3. 网络申报。6月9日前,请申报专业按照要求进行网络填报,具体操作步骤另行通知;
4. 学校审核:各专业完成网络填报后,学校完成审核及提交专业备案申请材料。
联系人:张希颖,电话:81891764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 号)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申报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