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4〕133号
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相关学院:
为了促进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加强条件建设,提升师资水平,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和优质资源建设,提高管理效率,总结先进理念,凝练优秀成果,不断发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在我校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内“诊断评估”工作。
一、“诊断评估”对象
国家批准的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内容为“十二五”期间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与投入、示范中心的发展及存在问题。
二、“诊断评估”实施要求
1.充分结合学院专业自评工作中关于实践教学相关内容的要求,同时参照“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内容要求开展本次校内“诊断评估”工作。
2.此次评估引入“企业专家进校评价实验教学”的试点模式,目的是针对现有实验设备情况、实验课程体系、实验大纲与实验教学方法等环节进行客观评价。供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发展和专业认证工作借鉴、参考。
三、“诊断评估”办法及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15日前,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交“诊断自评报告”(见附件1、2)。
2. 2015年5月,专家组对实验中心实地考察。形成意见和建议。
请相关单位提前做好材料准备及实验课程安排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诊断自评报告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数据报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