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教〔2015〕34号
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同时做好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先期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在我校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意义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科专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坚持“科学规划、共享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以建设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逐步建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推进学校实验教学信息化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
二、 建设任务和内容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任务是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内容为:
1.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
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充分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以培养学生综合设计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创造性地建设与应用高水平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能力,拓展实践领域,丰富教学内容,降低成本和风险,开展绿色实验教学。
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共享平台。
建设具有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管理和共享平台,高效管理实验教学资源,实现校内外、本地区及更广范围内的实验教学资源共享,满足多地区、多学校和多学科专业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需求。探索校企共建共管的新模式和新途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服务支撑体系。
3.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建设教学、科研、技术人员结合,核心骨干人员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团队,形成一支教育理念先进,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勇于创新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
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系。
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充分使用为目标,系统制定并有效实施保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经费使用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维护与可持续发展等政策措施,建立有利于激励学生学习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效果考核、评价和反馈机制。
三、建设工作安排
1. 申报范围
凡学校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可申报。
2. 申报材料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可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实践教学科网站”(http://sjjx.ynyjxx.cn)的“实验教学”栏目中下载。
3. 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申报单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支撑材料(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实践科(南校区办公楼202室)。《申请书》电子稿发至xjwang@ynyjxx.cn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4. 遴选工作
学校于6月下旬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见附件2),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结果将在实践教学科网站进行公示(http://sjjx.ynyjxx.cn)。公示通过后,授予“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称号。学校资助每个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单位建设经费10万元,并将优先推荐申请省级、国家级虚拟实验教学中心评选。
请各学院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建设和申报工作。
联系人:王小娟
联系电话:81891766
附件:1.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
2.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5年5月14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西电教【2015】3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