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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级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及对盲审结果处理意见的通知

2017-05-26  审核人:  (已浏览)

各学院:

根据《关于对2013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教字教字〔2016〕104号)安排,学校于5月23日至5月25日组织了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作,本次盲审共有28位相关专业的专家、教授参加。

现将盲审结果及后期注意事项予以公布。

本次实际抽查盲审论文共计322份,经学校盲审专家组评议,给予以下结论:合格100份,占抽查论文的31%;适当修改196份,占61%;大量修改22份,占6.8%;重做4份,占1.2%(2017年(13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见附件1,各学院盲审数据分析统计表见附件2)。

依照《关于下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盲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电教[2009]17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负责人督办“问题论文”的后期修改与毕业设计(论文)《修改说明书》的填写等工作。需“大量修改”及“重做”的论文要求如下:

1. 需要“大量修改”的论文,各学院应在正式答辩前,组织由教学院长、校督导、校盲审专家等参与的复审工作(人数不少于3人),复审情况及结果需有文字记录,参与专家需统一会签。通过院系组织的复审后学生方可参加正常的答辩,如复审不合格,则该生依照“重做”要求对待。

2.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和盲审办法(试行)》(西电教〔2009〕17号)要求,“重做”的论文,验收答辩工作将延期进行。

3.盲审专家组意见将发至各学院,请转发至指导教师及学生本人。

4.《盲审意见书》和《修改说明书》等修改信息装订在论文的最后页。

请各学院在上报最终答辩时间、地点时,统一上报学生的《修改说明书》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关学生的答辩信息,学校将在最终答辩时进行重点检查。

附件:1.2017年(13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结果

     2.2017年各学院盲审数据分析统计表

 

                            教务处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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