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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师生“面对面开放交流”(Open Office Hour)制度的通知

2017-10-11  审核人:  (已浏览)

各单位: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师生面对面开放交流”(Open Office Hour)制度》(西电教〔2017〕56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师生交流互动,密切师生联系,学校决定于近期启动师生“面对面开放交流”制度的实施,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校领导,各学院领导(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及教授、副教授,各职能部处领导。

2.全校本科生。

二、实施时间安排:

1.各学院及职能部处于10月16日前将文件及通知精神传达校领导、职能部处领导、学院领导及全体教师,10月20日前各职能部处、各学院报送一名信息发布联系人(表格见附件2),并确定11月份可进行师生“面对面开放交流”的名单(表格见附件3),表格电子版于10月20日前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jyk@ynyjxx.cn,联系人:史莹,联系电话:81891764。

2.学校于10月25日前通过教务处网站、学院网站及信息发布平台公布11月份可开放交流的领导、教师名单。

三、实施要求:

1.交流时间一般安排在工作日下午,地点可以是办公室、实验室、辅导教室等。

2.全校学生没有院系专业限制,都可在公布的时间地点与领导干部、教师进行面对面互动交流。

3.每位领导干部、教师开放交流时间建议有一位助理员(研究生或教职工)在场记录交流的现场情况及相关内容。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教务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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